我区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近30吨

19.12.2014  10:40
      本报南宁讯(记者/梁莹  通讯员/蒋倩)12月1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自今年3月份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以来,我区共查获侵权仿冒、劣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共计2.7617万公斤,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7个。

        该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亮剑”出招,严查速办了一批农村食品市场各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其中,南宁市加强对农村市场散装食品的质量抽检,查处经营不合格散装酱腌菜、鸡爪等食品案件31起;北海在流通环节查获无标识冻肉案442公斤;钦州端掉一个藏匿于县城城中村的鸡爪加工黑窝点,查获问题鸡爪及原料100多公斤;来宾查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儿童食品案,案值10万元。此外,梧州、防城港、玉林、贺州、崇左等市也查处了一大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

        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区共开展监督抽检2517批次,累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14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0件;查获侵权仿冒、劣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共计2.7617万公斤;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7个;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户120户次;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8件。经过专项整治,我区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