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建议

28.08.2018  12:14

        食用植物油作为人体所需的重要营养物质之一,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近年来,由于受“地沟油”“回收油”等负面消息的影响,广大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特别关注,从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情况看,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风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辖区小油坊日常监管现状

        目前,银海区范围内的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共有21家,登记了2家,主要集中在福成镇和平阳镇,地处农村地区,存在点多、线长,生产环境较差,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等特点,且小油坊作业基本为来料加工,只提供加工服务,没有产品销售。

        二、辖区小油坊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条件普遍较差。 银海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油坊集中在农村。按照“三小”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大部分小油坊难以达到登记条件,且改造工程难度较大,登记率普遍较低。

        (二)原料质量无法把控。 福成镇和平阳镇为银海区花生种植集中地,小油坊加工原材料基本上是消费者自种或自购的花生。由于来料都是市面上散装的花生,参齐不齐,因此小作坊经营户对原料花生的质量难以把控,尤其很多消费者对花生不作清理和筛选就直接榨油,导致产品可能含有超出国家标准的细菌数、杂质和黄曲霉毒素。难以在源头上杜绝黄曲霉毒素超标的问题。

        (三)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快检试剂较贵,来料加工的小油坊仅赚取加工费,加工出来的成品花生油要实现批批快检在成本上也较为困难。

        (四)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 辖区内小油坊大部分是家庭式经营,业主和工作人员从未经过食品安全和法律方面专门培训,缺乏专业知识,技术力量薄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忽略食品安全问题,对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也一知半解,往往糊里糊涂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甚至触及法律。

        三、小油坊日常监管建议

        从辖区小油坊现状、存在问题来看,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监管,保障食用油安全,促进小油坊健康发展。

        一是指导规范办证。 对已登记的小油坊,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对无证小油坊进行指导改造,改善生产环境,更换生产设施设备,对整改后符合生产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仍达不到要求的,继续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对条件较差无法改造的小油坊坚决查处取缔。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 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原辅料把关不严、采购记录信息不全、生产加工环节疏忽、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等问题,严格规范小油坊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快检和监督抽检,同时建议业主配备快检设备或黄曲霉毒素检测设备,定期定量对花生油的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进行检测。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次不改的开展约谈,对触及法律法规的,要立案处理。

        四是提高从业水平。 对小油坊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培训活动,主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食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小油坊经营者签订《食用植物油小油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醒目位置主动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开展科普教育、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公开食用植物油抽检信息,提高小油坊自律意识及公众理性消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