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深化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专项治理 严查制油全程

18.05.2015  13:37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16日讯(记者宋瑶)5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全区深化治理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工作会议上获悉,区食药监部门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力保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心、放心油。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是在今年3月26日部署开展的全区食品安全共治大行动和5月8日部署开展的全区深化整治现制现售食用植物油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为重点,对食用植物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销售、使用进行全链条的重点检查,探索创新以单一品种为单元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模式,通过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使全区小油坊的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稳定向好。

记者了解到,此次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专项治理行动,广西食药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开展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彻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所有食用植物油小油坊开展普查登记和建档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四个一律:对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提供不出产品合格证明的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一律停产整顿;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产品质量合格、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小油坊一律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小作坊备案要求的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一律要求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备案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

严格规范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生产经营秩序,实施全过程监管。

督查所有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原料采购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与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原料供应商进行监管,确保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植物油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原料质量符合安全标准。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的产品必须严格标示其原料种类和真实品名,生产加工的调和油必须按所添加成分含量的高低如实标明油品的成分;散装食用植物油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架销售。

加强日常监管,积极防控风险隐患。

在食用植物油制作加工监管方面,要针对少数小作坊使用发霉变质的花生原料导致黄曲霉毒素B1超标;烘炒过程温度、时间控制不当导致苯并[a]芘超标;浸出溶剂去除不彻底,或者不按实际加工方式或等级标识导致溶剂残留量超标等问题,要督促其落实相关质量控制责任,确保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大对生产经营“黑心油”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的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重点检查小油坊的登记备案情况,对小油坊现场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防止常见问题(如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 B1 超标)发生的工艺和措施、上市检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等主体行为要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专项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

强化食用植物油快速检测手段,现场检查中发现或怀疑有问题的产品和原料要立即进行监督抽检,强化追根溯源,及时核查处置,对抽检不合格的食用植物油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其流入市场。加强餐饮环节排查力度,倒逼小油坊生产加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植物油。

坚持综合治理,依法严惩重处。

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农业、商务等食品安全办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监管合力。各地对查出的掺杂掺假及不合格产品,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等措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严处理,暂停其生产经营资格,未经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加强支持引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协调配合工信、科技等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改造传统工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出台。鼓励和帮助一批小油坊加强管理和技术提升,积极探索小油坊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规范小油坊的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