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食药监局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16.08.2016  20:33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博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认真贯彻实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载体,通过展览演示、咨询讲座、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巡回讲座等形式,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4批共81人次,分别赴哈尔滨、烟台、成都、南宁参加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主办的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在全县各镇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巡回讲座14场,全县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企业和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等2300多人参加讲座;与该县采茶剧团合作,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朗诵、歌舞、情景剧等节目,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百村千屯万户”宣传、科普大行动等宣传活动,在全县28镇巡回演出。到目前已深入132个村650个巡回演出宣传40场,发放新《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5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2300人次;全县设有永久性宣传标语38条,制作宣传展板3500块,通过博白新闻栏目、电视专题专访宣传报道50余次。全县群众对新食品安全法的知晓率大大提高。

   二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工作,积极引导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办证换证。全县现已受理行政审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795家,发(换)证155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持证率得到大幅提高。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 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式日常监督检查,增加食用油、乳制品、桶装饮用水等高风险品种的检验频次,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靶向率,切实强化对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安全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在重大活动期间,对承办用餐接待单位进行餐饮安全全过程现场监管,保障组执法人员对就餐和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进行提前介入监管检查,对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原料清洗、加工操作、餐饮上桌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完成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9次,保障用餐人数100147人次。

   四是构建部门间协作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及联合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全县已进行联合执法7次,破获食品安全案件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非法加工病死猪肉窝点6个,查扣并无害化处理死因不明猪肉10吨。

   五是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桶装饮用水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

                                                                                  (博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定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