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餐后请朋友回家 男子“杀熟”偷钱财

19.03.2015  15:37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王文胜 通讯员周建文)男子覃某在一女性朋友家聚会喝酒时,竟乘主人酒后不备,将她放置在床头的手机及钱包内900元钱盗窃,后不辞而别。女子报案后覃某被擒获,供出了盗窃事实。3月16日,覃某被秀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将不知底细的无业人员带回家。

  案发在今年2月26日。当天下午2时,覃某和朋友高某及高的女朋友、高的姐姐杨某等在临桂县聚餐后,搭出租车回到杨某位于秀峰区东莲五里圩村的出租房。随后,意犹未尽的杨某上二楼拿酒,准备再喝,而覃某与另外一男一女进入杨某一楼的房间,此时,覃某窥见房间床头柜放有一台苹果5S手机,手机下还压着一个钱包。

  开始,覃某三人坐在床沿边喝红牛饮料,不久,那一男一女有事外出,房内就剩覃某。当覃某的目光再次接触到那绿色钱包和苹果手机时,就产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他趁屋外的人没注意,将手机放入衣服内袋,再将那只绿色钱包内的一沓人民币全拿出,也装进衣服内袋。随后,覃某做贼心虚,没与任何人打招呼就离开了。

  覃某在路边搭乘一辆出租车,回到其在穿山江东村的出租房,将偷来的手机关机后放到柜子里,还数了偷来的钱,共计900元。覃某将自己的手机也关闭后,就上床睡觉了。杨某发现手机及现金不翼而飞,首先怀疑悄悄消失的覃某,打电话覃某关机,杨某与其弟高某等人赶到江东村覃某的出租房,躺在床上的覃某听到敲门声故意不出声,造成屋内无人的假象,杨某等人离开,随后报警。

  当天晚上,覃某(20岁,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无职业)就被秀峰警方擒获,很快就招供出盗窃事实,被盗手机也被缴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