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整治餐饮业价格:用"天价鱼"教训重塑价格诚信

01.05.2016  09:23

广西开展餐饮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用“天价鱼”的教训重塑价格诚信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 记者4月29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决定从4月28日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发生在桂林的“天价鱼”事件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引起各方关注,物价部门希望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防范类似情况再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餐饮行业经营者、经营企业。整治的内容是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和其他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有:菜谱、价目牌(表)、标价签所标示商品的内容与实际不符,诱骗消费者消费的;对同一商品,在同一消费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本、菜谱,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使用虚假的或者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方式,诱导消费者消费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整治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4日)。该阶段将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经营者、经营企业开展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提醒告诫,要求其对照相关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觉规范明码标价和其他价格行为。第二阶段是专项整治阶段(5月5日-5月25日)。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将对餐饮行业经营者、经营企业进行梳理排查,并对旅游景区餐饮行业经营者、经营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和企业纠正,拒不接受检查、拒不改正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的经营者、经营企业将予以公开曝光。第三阶段是整改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对于提醒告诫逾期不整改、未规范的经营者、经营企业,将从重处罚,同时逐步建立价格信用奖惩机制,把经营者、经营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记入价格信用档案。

【 编辑:陈丽婕  作者:袁夏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