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特区就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首轮磋商

06.07.2016  12:00
  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请求,应公安部邀请,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一行5日来京,与内地有关部门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首轮磋商。

  香港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主导下,内地公安机关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与香港警方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活动安保、反恐、打击跨境犯罪、业务交流及警务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相互协作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跨境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涉黑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偷渡犯罪和走私犯罪等行动,有力遏制了跨境犯罪活动高发态势,有效维护了两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在磋商中,双方共同认为,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签署《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安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预对方执法活动的精神,认真落实通报机制安排,对于维护两地居民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践的体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内地公安机关向香港警方通报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机关通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地居民6934人。通报机制运行已十多年,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双方一致同意,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按照“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保障人权,坚持求同存异,坚持双向互惠,坚持相互支持”的原则,重点就通报时限、通报内容、通报范围、通报渠道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更加有利于保障两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打击跨境犯罪、有利于维护两地社会的繁荣稳定。

  此次磋商期间,宁波市公安局向香港代表团通报了依法侦办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的有关情况。内地公安机关还通报了应香港警方请求在内地抓捕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国的有关情况。

  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主持磋商,国务院港澳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等相关单位参加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