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

29.09.2015  10:34

  马山县严格按照《南宁市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南文委〔2014〕37号)要求,严格程序,创新性开展 “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经过村评议、乡镇评选表彰、县级评选表彰,评选出乡镇级“十星级文明户”2452户,县级“十星级文明户”258户,推荐93户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在评选过程中,县乡(镇)既严格按照程序,层层把关,又创新落实、落小,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

  部门联合,层层把关。县、乡(镇)在表彰前均通过召开会议、信函等形式,征求组织部、政法委、妇联、团委、教育、卫计、人社、民政、农业、银行等部门对拟表彰名单进行联审、严格把关。一方面确保表彰的农户真正名副其实,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另一方面又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利于优惠政策顺畅落实。

  “三户合一,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创建“星级文明户”的同时,我县也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开展“生态马山·清洁乡村”活动,三项活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评选“星级文明户”时,我县把农户环境卫生情况重点考虑,曾获得“最美家庭”、“卫生家庭”称号并能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的农户,优先考虑,形成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格局。

  严格评比,严把质量关。规范评选程序,确保创建质量。县、乡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不断充实和完善操作办法、评比要求、奖罚措施。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中,坚持做到八个结合:自我申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群众评定与村委审核相结合;村委审核与乡镇审批相结合;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示范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群众参与与干部带动相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与“美丽户”创建相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同时,也让群众看到创先追星的希望,真正把“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出来,从而激励群众的参与热情,收到了实效。在评比过程中,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评定,充分体现了群众评、群众议,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宣传到位,群众参与度高。自2014年试点工作以来,我县通过召开座谈会、横额标语、宣传版报、电视、网络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程序、优惠政策等,使“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家喻户晓,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表彰结束后,又把优惠政策写入荣誉证书中,使农户手持“荣誉证书”就能到信用社、县乡医院等部门享受“十星级文明户”的优惠政策。(韦英勤 农巧仕)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