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验收

23.09.2016  11:02
  9月22日,从市水利局获悉,近日马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小组验收。

  自治区验收组现场核验了马山县上局州屯人饮工程、旱善水库、坝屯山塘工程和古零镇乔老村小都百屯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改革成果,并召开了验收工作会议。此次改革,马山县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2670个,其中小型水库51个,人饮工程831个,小水电站5个,山塘1783个,85%以上的工程明晰了工程产权;90%以上的工程落实了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90%以上的工程落实了管护经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的工程数量占比不低于95%;相关利益方对改革满意度为93%;发证率达100%。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广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验收办法》(桂水水管〔2015〕76号)标准要求,经过自治区验收组评定,认定马山县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要求,评定等级为合格。

  马山县在此次改革工作中,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了管护经费,在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工程管护主体的收益权,充分调动了其日常管理的积极性,基本实现小型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的目标,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和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