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23.11.2015  11:07

  1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类分数线为:文史、中医类143分;艺术类106分;理工类109分;经济管理类102分;法学类132分;教育学类112分;农学类110分;医学类126分。高中起点升本科类分数线为:文史类122分;外语(文)149分;艺术(文)120分;理工类118分;外语(理)151分;艺术(理)129分。高中起点升专科类分数线为:文史类106分;外语(文)101分;艺术(文)91分;体育(文)96分;理工类100分;外语(理)110分;艺术(理)95分;体育(理)96分。

  此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继续)教育机构与企业联合办学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类为:文史、中医类123分;理工类89分;经济管理类82分;法学类112分;教育学类92分;医学类106分。高中起点升本科类为:理工类98分。高中起点升专科类为:文史类86分;理工类80分。(记者/刘琴 通讯员/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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