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型客车高速路免费通行 最后12小时发通行券

03.04.2015  10:08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王志鹏  通讯员  黄文峰)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管局获悉,今年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连休时间分别为4月4日至6日、5月1日至3日。广西高速公将按照  “统一免费时间”“统一收费模式”“统一过渡方案”“统一数据报送”形式,开展清明节及劳动节假期全区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

  据介绍,清明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为4月4日0时至6日24时,劳动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限为5月1日0时至3日24时。自治区高管局将在4月1日更新各高速公路收费站车道收费程序的节假日免费通行时间表,并分别于4月3日和4月6日上午9时、4月30日和5月3日上午9时,按GPS卫星时间对收费系统(含收费服务器及车道收费计算机)时间进行校准。

  在免费通行时段内,对符合免费通行政策的小型客车继续按“节假放行”处理流程进行操作,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免费期限的最后12小时将向免费车辆发放通行券,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将提前做好免费时段与交费时段过渡所需车辆通行券的准备工作,确保免费通行时段与交费通行时段的平稳过渡。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