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整治”是征求民意范本

15.09.2015  12:14

  近日,由住建部等部门制订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正式公布。因为黑臭水体主要是针对感官指标,也就是不需要任何的技术手段,老百姓就能分辨黑臭水体。因此《指南》明确规定,60%的老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该列入整治的名单,至少90%的老百姓满意,才能够认定达到整治的目标。(据《华西都市报》9月13日报道)

  此次《指南》的亮点在于,对黑臭水体的整治,完全由老百姓说了算。首先,水体是否黑臭,民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其次,以百姓的满意为整治标准,使此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不习惯征求民意,听取百姓意见,往往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如城市规划、车辆限行、城市发布“限牌令”、公共服务涨价等,本应广泛征求民意,以求达成各方最大程度共识,但一些地方却将民意丢弃一边。这样行事很容易遭遇民意抵制,也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初衷。另外,也不排除是因为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才使得他们规避公众意见来“捂盖子”。

  政府工作,本就应该以民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何况很多工作事关民众利益、公共利益。此次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全以民意为工作导向,让民众“决策”,如果能落实到位,堪称一大进步。这种以民众为导向的做法,值得各地各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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