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农场完善财务制度

03.11.2016  15:10

  广西检察网11月3日讯(通讯员吴佳财)2014年至2015年,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了三起发生在龙北总场下属北耀农场第三工区南强分场和龙头分场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为91122.6元人民币。这三起职务犯罪案件都是关于挪用农场公款的系列案件,严重危害了农场和职工的利益。 

  为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年初,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查阅案卷,深入龙北总场、北耀农场了解情况,并询问相关的涉案当事人,形成《龙北总场下属北耀农场三起挪用公款案预防调查报告》,并向龙北总场和北耀农场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农场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采取措施逐一落实检察建议书的各项建议。及时对农场的《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票据及印鉴管理办法》、《借款及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农场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廉洁会,进一步增强了农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农场按照检察建议书落实整改完成后,于10月28日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 

  龙州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农场三起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的检察建议切合农场实际,促成农场修改和完善相关的财务制度,达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作者单位:龙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