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检察院共筑基层组织干部防腐墙

15.07.2015  11:29

  广西检察网7月15日讯(通讯员周俐佐)今年1月至6月,龙胜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案件案发时的人员中6人为龙胜县马堤乡各村村干部,先后都担任或连任过村支书、村主任、副主任兼出纳等职务,2人为马堤乡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农村扶贫资金工作;涉及的罪名有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多个罪名,且涉案数额均为5万元以上,7件为大案;涉及的领域涵盖农村的扶贫资金管理、土地征用补偿款、社会捐助公益事业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村务费用管理等,共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是当地群众的模范,起着带头作用,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国家扶贫资金的权力,以牺牲群众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利益。大部分都是各村委干部团伙作案,共同预谋贪污国家扶贫资金,并向分管的政府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如马堤乡某村村支书伙同村主任、村副主任三人共同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私自截留农户的危房改造资金,三人平分。

  在办案过程中,职务犯罪预防局紧跟办理案件的步伐,从案件立案、侦查到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预防局跟踪、搜集、分析基层组织干部犯罪心理和犯罪原因,以及作案手段和方式。“小官大贪”现象的高频出现,该院以此为契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针对性地对广大基层组织干部存在职务犯罪的隐患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建议,针对马堤乡出现的问题为全县基层组织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特别是为新上任村干部专门开设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并充分利用该院乡镇检察联络室的便利条件,及时深入各村开展职务犯罪普法宣传。以此,为全县基层组织干部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扩展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筑牢防腐思想和道德防线。

  (作者单位:龙胜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