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10被告2人死刑5人死缓

26.06.2015  11:22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 通讯员孙晓梅 梁锦康 张显远 覃芳 李到福) 6月25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兴宁、江南区法院等公开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对毒品犯罪人员除被判处有期徒刑外,更有多人被判处死刑。

  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件毒品案件共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10名被告中,一审判处死刑2名;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5名;判处无期徒刑3名。其中,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凌文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凌云志、梁建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闭智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闭智强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凌文宽等5名被告人涉及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之大,堪称广西历年来毒品犯罪案中属最大案。这5名毒犯涉案毒品海洛因数量达378块,其中被查获毒品海洛因共280块,净重97851克,价值约2500万元,并查获毒资人民币460多万元,包括通讯工具含苹果六等手机共29部,运毒车辆包括雷克萨斯等越野车5辆。

  当天,兴宁区法院对7起毒品犯罪案件也进行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30000元至3000元不等。另外,江南区法院对7起涉毒案件也进行了集中宣判,被告人邓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人大代表、学生和辖区群众代表出庭旁听了宣判过程。

  据了解,近年来毒品案件数量在法院呈逐年递增趋势,因毒品引发的社会危害也日益凸显。面对严峻形势,法院将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充分运用刑罚武器,依法严惩、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同时,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动禁毒宣传进社区、入学校,增强辖区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不断挤压涉毒犯罪的存在空间,让涉毒犯罪分子无利可图,为还辖区群众一方“无毒”净土而努力。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