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工作要点

05.01.2017  10:33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文艺发展的方向、主题、任务,对文艺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与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一脉相承,是推动文艺繁荣发展的又一部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融会贯通到艺术创作实践中,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艺术理想,勇于创新创造,引领社会风尚,攀登艺术高峰。要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继续实施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等重大项目。健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保障机制。全面推动戏曲传承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优化创作生产和成果展示平台。加强艺术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要大力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与落实中央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强化国家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执行,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实施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巩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充分利用新技术发展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监督和评价机制。要重视群众文艺工作,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要对接群众需求,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增强文化获得感。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部署,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努力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注重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要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启动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等重大工程,推进一批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大遗址保护。加强博物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设,加大改革力度,推动让文物资源“”起来落到实处。研究制定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严格文物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加大珍贵古籍保护力度,推进古籍普查,加强典籍整理,促进转化利用。继续开展清史纂修,要坚持质量第一,加快进度。

认真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增强传承活力。出台并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制定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推动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增补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制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办好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积极应对文化市场发展新形势,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

密切关注文化市场新动向,加强内容监管,强化价值导向。建立文化市场主体评价管理体系,健全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按照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业态丰富、受众多样、形象正面的目标,深入推进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