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自治区完成财政收入928.29亿元 增长10.6%

12.06.2015  10:05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1到5月,全区组织财政收入928.29亿元,增长10.6%,完成预算进度的40.1%,总体增长稳中趋缓。今年,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6.42亿元,进一步提高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水平。

    前5个月,全区财政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15.5%、13.8%、10.5%、10.7%和10.6%,呈现稳中趋缓态势。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经济指标增速出现回落,导致与经济运行关联度较高的税收收入增速下滑;同时随着“营改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扩大,以及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等,对相关税种和非税收入带来减收影响。此外,受房地产投资增幅波动较大,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自治区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种均出现负增长,这些都制约了财政收入增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增长48条措施,自治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1到5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6.8亿元,增长13.9%,快于财政收入增幅3.3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5亿元,下降5.9%;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支出1060.28亿元,增长19%;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合计完成64.04亿元,增长17.4%。

    6.42亿元提高边民生活保障水平

    6.42亿元中5.41亿元用于提高陆地边境线0到3公里范围内行政村农村居民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惠及34.7万人。

    此外,今年自治区还筹措1.01亿元,对边境8个县(区、市)陆地边境线0到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