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 艺术教育成果展演的通知 (艺教组发〔2016〕3号)

09.08.2016  02:34

各有关高等院校、各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是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拟于2016年9月10在广西南宁举办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论坛主题为“交流与共享——中国—东盟艺术教育合作与发展”。论坛期间将同时举办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并列为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配套活动。活动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现场展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开放合作,搭建中国与东盟国家艺术院校校际交流平台,提升艺术职业教育水平,推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

二、活动内容

(一)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展演专题晚会(共3场)

时间:9月9日、10日、11日晚20:00—21:40

地点: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礼堂

(二)学生优秀美术作品展

时间:9月9日—28日

地点:南宁市青环路11号广西民族博物馆

(三)艺术教育优质课堂现场观摩

时间:9月11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桂花剧场

(四)艺术教育优秀论文评选

成果:《“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优秀论文集(2016)》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三)承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四)协办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校

广西民族博物馆

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四、参与嘉宾

(一)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代表(约11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东盟方嘉宾代表,东盟10国艺术教育学校校长或专家,国内部分艺术院校校长和专家,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内部分省(市、区)文化厅官员和专家等。

(二)参演院校师生(约580人)

舞台艺术类入围展演作品参演学生及带队老师(见附件1)。

五、展演日程安排

9月8日、9日,嘉宾报到。

9月9日上午、下午,走场彩排。

9月9日晚上,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展演专题晚会(第一场)。

9月10日上午、下午,走场彩排,部分嘉宾参加文化论坛。

9月10日晚上,舞台艺术类教育成果展演专题晚会(第二场)。

9月11日上午,举办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优质课堂观摩活动。

9月11日下午,参观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学生优秀美术作品展。

9月11日晚上,舞台艺术教育成果展演专题晚会(第三场)。

9月12日,嘉宾离会。

六、其它事项

1.广西区外入围展演作品参演学生及带队老师的用餐、活动用车由组委会负责。其它费用由参展单位(选手)自行解决。

2.若需组委会代预订酒店,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李潇潇、孔涛

联系电话:13517889860、18078137184


附件: 1.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舞台艺术类优秀作品、入围展示作品名单

    2.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优秀美术作品名单

    3.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优秀论文名单





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组委会   

2016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第11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