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1女酒店开赌场放高利贷被抓 4人已分别获刑

02.12.2014  13:43

  浙江男子李某某、邱某某、陈某某伙同海口女子蒙某某在海口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揽海大酒店开设赌场被公安部门抓获,当场扣押了26.75万元赌资。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4年4月17日至20日,李某某入住海口海甸岛碧海大道揽海大酒店两间相通的客房,李某某通过电话等方式约来多名浙江老乡,在房内开设赌场提供“六明”赌博。庄家为邱某某、陈某某及“胖超”(姓名不详,在逃),赌场内输赢的赌资归其三人所有,李某某从每场赌局里抽头获利,并放贷给赌客,收取百分之三的利息,蒙某某负责记录李某某放贷的账目等,每日从李某某处获取600元的工资。2014年4月20日22时50分许,公安民警查获该赌场,抓获涉嫌开设赌场的李某某、邱某某、陈某某、蒙某某及涉嫌参赌人员潘某某、丁某某、陈某某、管某某等人,当场扣押赌资人民币26.75万元,“六明”赌具一副(铜管一个,竹签六根)、账本一本。

  美兰法院认为,李某某、邱某某、陈某某、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资金,招引赌客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蒙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在案的赌资人民币26.7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李美香 通讯员 吕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