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部署开展“3•15”系列主题活动

02.03.2018  12:22
 

  今年“3•15”期间,南宁市工商局以提高诚信经营意识、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年主题,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九项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提供消费咨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让老百姓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开展广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现场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南宁市工商局将与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联合,通过“电视录制播出+现场维权展示”的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采取视频播放、无人机航拍、主题发布、现场展示、展板宣传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消费维权大回顾”“主题活动大发布”“维权现场全直击”“诚信经营亮风采”四大活动亮点,向消费者展示工商部门20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果,以此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增强消费者放心消费意识。

  二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日系列活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在各县、城区及开发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提供消费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与广大市民零距离沟通交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执法为民的良好服务形象。

  三是开展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培训、法律宣讲、专题培训等活动,提高和扩大社会知晓度,让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四是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以老年消费教育基地为依托,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在“3•15”前后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的活动,通过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案例曝光、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揭露消费陷阱,防范老年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

  五是以服务行业为重点,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如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等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六是持续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将“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创建单位加大“诚信经营 放心经营”和今年“3•15”年主题的宣传力度,在显著位置悬挂“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宣传标语、张贴海报,或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式播放创建内容、诚信承诺、公开维权方式等措施,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和消费维权知识等宣传普及,进一步深化广大经营者重信守诺的经营理念,强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共建理念,提高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共建公平、公正的放心消费环境。

  七是评选2017年南宁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从2017年在南宁市范围内发生并由工商机关或消协受理、处理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挑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审定评选出“2017年南宁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件”和 “2017年南宁市消费维权十大调解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

  八是开展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户外媒介、网站、电台、报纸、电视、通讯、微信等宣传手段,集中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年主题标语、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提示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九是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12315归集的投诉举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督力度,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服装鞋帽、家居建材、汽车、手机、妇女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