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发布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共查扣违法食品712.64吨

02.03.2016  19:00

      3月1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我市新闻媒体召开“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媒体交流座谈会”。会上通报了钦州市2015年食品安全情况及年度食品药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孙东科作情况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孙东科作情况通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曾开宏出席会议并指导新闻宣传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李剑春主持会议,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政委陈锐参加会议。

座谈会现场。

        会议通报了2015年食品安全情况及年度食品药品稽查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最严”、国家总局“四有两责”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强化执法、狠抓整治,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据统计,2015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302家次,责令整改871家,立案679起,罚没款198.98万元,查扣违法食品712.64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起。全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783件,罚没金额共计817.5万元。

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各位新闻媒体记者代表积极发言,各抒已见,就2016年如何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市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稽查科等科室负责人,广西日报、钦州日报、北部湾晨报、钦州930网站、钦州360网站、钦州电视台、钦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附:2015年度钦州市食品药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一、陈某某、吴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含有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狗肉案

        2013年,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侦办“何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发现何某购买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药”,除了自己用于毒狗外,还将部分销售给他人用于毒狗。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2015年3月,钦州市公安机关与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捣毁一个生产销售含有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狗肉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现场查获氰化物液体9瓶约975ml,毒药粉15包193克,弓弩7把,弓弩箭、针头、催泪剂、车辆等作案工具一批,疑似毒死狗16条,狗肉40斤。案件的侦破捣毁了一个横跨广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非法销售氰化物、弓弩,毒杀并销售狗及其肉制品的犯罪网络体系。

        二、钟某某等两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4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东风市场依法对钟某经营的“云吞皮”进行了随机抽样。经检验,钟某经营的“云吞皮” 中检测有硼砂。钟某在云吞皮中非法添加硼砂的行为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刑拘2人,钦南区检察院以钟某等两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钦州市钦南区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陈某某、蒙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5年10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灵山县公安部门捣毁一个“非法制售假药”窝点及多个销售摊点,抓获嫌疑人2名,查获“二合一中药油”、“特制加料三合一中药油”和“百草葫芦油”的假冒中药油成品600多瓶,待配制假药灌装用的玻璃空瓶5000多只,制药用的生产原料150多斤,“二合一中药油”、“特制加料三合一中药油”的假冒标签33000多张,制售假药的工具一批,案值达一万多元。此案在广西综艺频道《法治最前线》、钦州电视台《法治钦州》栏目进行了典型报道。

      四、蓝某某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银黄胶囊等药品案

        2015年3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同钦南区公安、药监部门依法进行对蓝某某所经营的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蓝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销售劣药以及非法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药品253种,案值达1万余元。2015年5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罚款共计69240.00元。由于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已依法向钦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广西某职业学院食堂涉嫌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2015年3月17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西某职业学院第一食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食堂涉嫌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外购生鸭制作成白切鸭和烧鸭出售,依法对该学校食堂进行处罚,罚没款共计9280元。

        六、陈某某等5人涉嫌使用有害有毒物质(工业松香)生产加工鸭案

        2015年10月13日,钦州市浦北县食安办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共同查获了一起涉嫌使用有害有毒物质(工业松香)生产加工销售鸭案。抓获嫌疑人5名,查获鸭324只,松香原料157 公斤。

      七、林某某涉嫌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2014年12月12日,钦州市钦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了一起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医疗器械案件。林某某涉嫌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小舒润”“大舒润”“小护理”“大护理”“角膜塑形镜易安易Ⅰ型”等医疗器械,查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罚没款共计50350元。

        八、王某某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案

        2015年5月至6月,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了一起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王某某涉嫌在其经营的嘉美康医疗器械经营部大寺分店,摆放了多台背面标签标示内容部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嘉美康牌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并多次组织超过100名的群众进行该治疗仪的推销,其中,被推销对象多为当地老人。此案共查获问题医疗器械14台,罚没款共计20000元。

        九、黎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鱿鱼生产经营活动案

        2015年1月15日下午,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捣毁一个非法生产加工“鱿鱼”的窝点,查获半成品鱿鱼211公斤;成品鱿鱼干523公斤;无标识的白色粉末7.5公斤;“粉状铵明矾”25公斤;“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250公斤,摆切割机一台。罚款共计1万元。

      十、钦州某超市涉嫌经营黄曲霉毒素B1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油案

        2015年7月21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抽检工作安排,依法对钦州某超市经营的食品进行随机抽样,经检验,钦州某超市经营的“惠景园花生油”及“浦生压榨一级花生油”检出黄曲霉毒素B1,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没收“惠景园花生油”13桶、“浦生压榨一级花生油”14桶;罚没款共计9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