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惩群众身边腐败 1.1万余名党员主动交代问题

03.05.2016  13:33

  去年9月以来,广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抓手,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小官大贪等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截至今年3月,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832件,处分3039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15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86人。

  专项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通过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严厉查处一批重点问题、震慑教育一批干部等“六个一批”目标。为了确保专项工作在今年6月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纪委先后召开两次现场推进会,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8个市纪委书记和2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各级各部门扛起责任,加大推进工作力度。全区14个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监督问责,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自治区、市、县、乡、村和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职工作格局。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变侧重性排查为全面排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从中排查出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变坐等举报为主动下访。各市、县纪委将派驻纪检组组长集中办公,统一调配,分组深入镇村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抽查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变无序排查为分系统排查。从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国土资源、扶贫、民政、林业、卫生、教育等部门入手,对具有全区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变单打独斗为联合出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各级纪委配合同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进行明察暗访。自治区纪委除了参与联合督查外,还组织自治区、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深入全区14个设区市,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两轮巡查,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收到意见、建议500多条。

  针对专项工作开展不平衡、群众知晓率低等问题,广西及时转变工作方式,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增强群众知晓率。积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扶贫政策和专项工作宣传延伸到村一级,做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全覆盖。创新督查机制,增强基层执纪信心。对梳理出的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采取“重点督办、实地督导、重点审查、限时查办”的跟踪督办机制。自治区纪委分4批次督办了183件重点问题线索。创新违纪款物处置机制,增强群众认同感。全区多个地方相继发布通告,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主动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截至目前,全区共11740名党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对收缴的违纪款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召开清退违纪款物大会,集中公开退还群众。全区已向16801名群众退还金额1666万元。

  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明确监管责任,哪一级出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不力,导致大量扶贫资金闲置,扶贫建档混乱,数据严重失实,30多人受到责任追究。防城港市防城区小峰经济作物场原场长陈晋等3人套取粮食补助资金370多万元,除3名当事人被处理外,还有5名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同违纪情况区分对待,实现监督执纪综合效果最大化。桂平市违规将1.4亿元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存放,4人受到纪律处分,6人受到诫勉谈话。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扶贫移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好处费和回扣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确保每分“救命钱”“造血钱”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实行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去年9月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件3641起,其中,自治区纪委通报6批98起。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