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检察院首次尝试公开宣告发放5.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26.02.2016 10:18
本文来源: 检察
广西检察网2月26日讯(通讯员 吴华清 林振祥)近日,钦南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公开宣告会,为刑事被害人符某、刑事被害人亲属罗某(女)公开发放共计5.5万元司法救助金。此次救助金以宣告会的形式公开发放,也是该院转变控申办案模式的首次有益尝试。
钦南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亲属因刑事伤害家庭陷入困顿。钦南区康熙岭镇符某与张某因琐事产生矛盾,符被张某用钢管击打头部,致使符当场昏迷。经鉴定,符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符某的治疗已花去20多万元,张某仅赔偿1万元医药费,符还有3名年幼的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经济困难重重。与符某一家遭遇相同,钦南区那彭镇罗某之子李某在钦州市区内正常驾驶摩托车,被醉酒驾驶且逆行的黄某驾驶的未经检验的二轮摩托车撞倒,导致李某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因黄某属酒后驾驶肇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黄某仅赔偿2万元作为丧葬费之后,也没有再作出其他赔偿。李某的死亡,使其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年迈的母亲罗某、妻子和三个年幼的孩子生活陷入窘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了解上述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由控申科深入当事人家中了解核实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分别为符某、罗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5万元和3万元,缓解了两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宣告会上,代检察长颜家强通报了该院开展此次救助工作的初衷、救助性质以及开展救助工作的程序和途径。同时,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将更加注重保护人权、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大力开展好救助工作。最后,他鼓励被害人及其亲属早日走出受伤害的阴影,振奋精神,好好生活。
(作者单位:钦南区检察院)
本文来源: 检察
26.02.2016 10:18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公安局
现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9月13日全部失效,南宁警方提醒:提前申请卡式电子证 避免签注失效
国家移民管理局日前发布提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