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付3.6万元欲占弟弟10万元房屋

24.03.2015  17:51

防城港市新闻网讯(记者 卢昭昭 通讯员 裴玉洁)3月20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干警对位于东兴市江平镇那漏村一处被执行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将其返还申请执行人,将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件申请人小孙与被执行人大孙是亲兄弟,小孙于2000年出资10万元在老家那漏村建成一栋二层房屋。由于大孙在城里工作,在老家无房屋,小孙便将该房的钥匙给予大孙,方便其回老家时居住。

2007年11月,大孙与其妻子陈某与小孙口头协商,他们夫妻自愿拿出3.6万元作为房屋使用费,以后两家谁需要都可以使用该房屋,并拿出打印好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让小孙签字,小孙念在兄弟之情,没仔细阅读合同便签字,随后陈某当场支付了小孙3.6万元。

事后,小孙未将此事告知其妻唐某。直到2012年清明前后,唐某偶然发现大孙夫妇将该房屋作为聚众赌博场所,当唐某进行制止时,大孙夫妇扬言该房屋已归他们所有,唐某才向小孙核实情况。投资10万元建设的房屋怎能仅3.6万元就被转让了呢?经沟通无效后,两家对簿公堂。

2013年5月23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大孙两夫妇于2007年11月与小孙签订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大孙夫妇在限期内将房屋归还给小孙夫妇。判决生效后,大孙夫妇拒不履行义务。

该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大孙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限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并就小孙退换购房款与大孙进行沟通协调,大孙依旧不接受退还购房款。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东兴市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房屋依法实行强制腾迁。

今年3月20日上午,当参与执行腾迁的干警抵达腾迁现场时,发现该房屋大门紧闭,被执行人大孙外出躲避。在东兴市人大代表、东兴市检察院工作人员、那漏村村委会主任的监督和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强制打开大门,进入该屋,开始执行腾迁。

执行干警对屋内所有物品一一进行清点、记录,经申请人签字核实后,由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存放。整个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带着执法记录仪与相机进行全程录像、拍摄。现场有不少围观的村民,执法干警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法律的解说与宣传,及时消除误会。执行干警经过一上午的努力,顺利将该房屋腾空交付给小孙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