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瞒不孕丈夫恼怒 法官调解双方协议离婚
10.11.2016 22:12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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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 南宁11月10日讯(通讯员 何丽君)妻子婚前隐瞒不孕事实,婚后求子不成丈夫怒诉离婚。日前,宾阳县法院成功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当场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2009年初,向某和张某经他人介绍认识,向某是初婚,张某虽是再婚但形象姣好、性格开朗,经过半年的了解后,双方于同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并共同经营一家商铺,经济条件不错。
但结婚五年,双方未生育子女。为此两人多次奔赴医院进行治疗,经过治疗,妻子张某还是未能怀孕,并且医生判断张某属于先天因素,怀孕的概率微乎其微。与此同时,张某也向丈夫向某坦白,自己上一段婚姻失败的原因也就是因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由于妻子在婚前隐瞒这一事实,丈夫向某极其恼怒,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遂关了商铺外出务工。从此以后,夫妻感情急剧降温,向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主办法官调解过程中,原告向某十分恼怒女方婚前对其隐瞒不能生育的事实,且男方父母平时不断给儿子施压,再加上夫妻双方长期缺乏有效沟通,两人感情疏远且分居超过两年,难以继续共同生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最终原告向某和被告张某在法官的调解下协议离婚。
【 编辑:廖志荣 作者:何丽君】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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