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检察院建议法院将法庭“搬”进村屯暖民心

26.02.2015  13:52

  广西检察网2月26日讯(通讯员庞嘉楠)“我们村近几年都有因为砍伐林木被判刑的人,今天听了庭审的收获我一定要回去跟大伙好好宣传。”公正乡边念村的村民没想到自己旁听了一个庭审却获益匪浅。2月13日,上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公正乡边念村龙门屯的空地上就上思县法院审理的黄某滥伐林木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就森林林木砍伐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宣传解答。

  被告人黄某与其丈夫雇请他人在其责任山上种植了速生桉林木。2013年国庆期间,黄某为找钱治病,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让其外甥帮忙找人砍伐桉林木,卖给他人后得款15000元。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砍伐林木现场进行勘验鉴定,被砍按林木面积0.5公顷,被伐林木立木蓄积量为45立方米。黄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提起公诉后,鉴于黄某年事已高,出行极为不便,出于人性化考虑及办案的社会效果,上思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法院建议,将法庭“”进村屯。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向旁听的群众宣讲了关于采伐林木的相关法律知识,用群众身边真实的案件教育群众,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获益良多,这次下乡开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作者单位:上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