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叶树岚:有爱巾帼显身手 无悔奉献写芳华

14.11.2014  12:54
有爱巾帼显身手 无悔奉献写芳华 ——记上林县地税局叶树岚先进事迹

叶树岚为纳税人办理业务。

  叶树岚是上林县地税局一名女税官,她17年如一日,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塑造了当代巾帼税官风采。她先后获得全市地税系统先进个人、上林县地税局先进个人、红旗办税服务之星及优秀公务员等30多项荣誉称号,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纳税人赞扬。

  业务精湛  乐于助人

  1997年,刚参加工作的叶树岚只是上林县地税局的一名助征员,2005年,她经过考试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税收工作者。

  办税服务厅是一个相对比较艰苦的工作岗位,一般人工作几年后都想申请调动,但叶树岚在这个岗位一干就是17年。为了能够吃透税收政策,她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持之以恒,自己不仅成了业务能手,还调动了纳税大厅里其他同事学习业务的热情。她还将自己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建议和做法积极向领导和相关股室反映,在便捷、高效、方便纳税人上下工夫,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叶树岚深知一个强有力的团队是各项工作成败的关键。她在日常工作中带动身边的同事共同学习讨论,争取每人都成为全能的窗口服务人员。无论是办税大厅新调入的干部,还是新来的助征人员,叶树岚除了鼓励外,总能手把手地教会她们每个涉税事项的业务流程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对新同志的小失误,她从不埋怨,总是及时加以纠正,心平气和地提醒解释。

  爱岗敬业  公而忘私

  2005年,叶树岚告别家人,孤身一人离开上林县到天等县地税局工作,这一呆就是7年。面对年幼的孩子,年迈的双亲,她曾犹豫和动摇过,但因为怀着对税收事业无限的忠诚和热爱,让她最终选择了这份事业。

  因为与家里距离远,她每隔2个月才能回家一次。2007年,她的父亲生病住院,听到这个消息,正在上班的她心急如焚,她多么想为病重的父亲尽一份孝,替年迈的母亲分一点忧。可是,她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只能在父亲康复后打去问候的电话。经过了两千多个日夜的分离,直到2012年,通过工作调动她终于回到家乡,回到了丈夫和儿子身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17年来,无论是在天等县还是上林县,在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这个岗位上,每个征期、每个月底、每个节假日,她都是最后一个坚守者。每月征期最后一天,她会对当期申报征收情况进行查询、对开票情况进行核对,直到确保每一笔税款都准确无误、划款成功,最后一个离开单位。

  心系税收  情暖群众

  办税服务厅是展现地税部门形象的窗口与平台,是连接征纳双方的桥梁与纽带。叶树岚认为,依法收税、宣传税法固然重要,但必须与纳税人贴心交流,切实为纳税人着想,才会更好地真正做到征纳和谐。在办税大厅每天要面对层次不一的纳税人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她始终坚持以微笑迎接纳税人,耐心聆听纳税人,细心服务纳税人,让纳税人百分百满意作为工作准则。

  去年12月的一天中午,时针已指向12时,一位来自大明山上经营旅馆的纳税人推开了办税服务厅的大门,要求办理旧发票更换新发票的业务,准备下班的叶树岚考虑纳税人从大明山上到这里往返一百多公里,为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她就与同事一起加班,当办理好这些新旧发票时,离下班时间已过了2个多小时。纳税人顺利接过新发票时,感动不已地致谢:“太感谢了,让你们加班,我们真是不好意思,辛苦你们了。

  像这样数年如一日,数件如一件,叶树岚带领同事处处为纳税人着想,事事为纳税人着急,一点一滴,一件一件,聚焦成地税形象,使得平凡事业变得伟大,变成一道道亮光,温暖了纳税人,也温暖了自己。

  依法办税  严以律己

  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所乃至整个税务部门的形象,责任之大莫过于维护国家税法尊严,莫过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人们常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作为一名手中有一定裁量权的税务干部,经常会面临着金钱、人情的诱惑和考验,但叶树岚始终坚持原则,把捍卫税法尊严视为天职。曾经有一名纳税人,因逾期报税,按规定要重罚,他提出请叶树岚吃饭,被她坚决拒绝了。第二天,该纳税人又请人来提着“礼物”讲情,想逃避重罚,并声称必有重谢。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叶树岚坚守住了心灵的那一片净土。17年来,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她一直廉洁自律,自重自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承诺。

  小小窗口,三尺柜台,叶树岚始终奉承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这五个字渗透在数千个工作日的每一个微笑、每一次通话和每一项业务中。她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多年如一日的坚守岗位、真诚服务、为国聚财的点点滴滴,有的只是勤勤恳恳、默默无闻的耕耘奉献。(通讯员    罗    敏    李道永    文/图)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