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条例》宣传进校园

28.06.2016  10:44
  “你出一,我出一,七月一日起实施;你出二,我出二,村规民约要记住;你出三,我出三,大家一起建家乡;你出四,我出四,不能乱丢废杂物;你出五,我出五,公路不要晒稻谷……”6月24日,在上林县大丰镇里丹小学,低年级学生面对面唱着儿歌击掌做游戏,高年级的学生分组打扫校园卫生,把《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熟背于心,付之于行动。

  里丹小学校长李朝范说,自“生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学校把学习《条例》等内容融入课堂,编成顺口溜儿歌,方便学生熟记。同时教育学生在学校或家里积极参与清洁卫生、爱护环境活动,人人争当环境保护小天使。

  《条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大丰镇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宣传发动,以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全面开展学习,并在公共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宣传栏、墙体广告、小广播等宣传阵地,出动宣传车不间断流动广播,多形式宣传《条例》内容,力争使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达95%以上。各村委结合实际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分发《条例》摘要、宣传折页,播放音频,村干入户面对面讲解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