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环保局三个“继续”提升环保履职能力

07.09.2015  12:03

  近几年来,在上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上林县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环保工作取得了切实的成效。但就目前而言,环境问题始终是老大难,环境保护的道路必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继续提升上林县的环保履职能力:

  1、继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制定上林县生态保护规划,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严厉惩治对重点生态区域和重点流域的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行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继续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在环评审批工作中,坚持“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4条原则,,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为县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3、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象山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完善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勤于检查监督,深入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该罚的罚,关的关,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执法过程中,要勇于碰硬,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