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检察院就两起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召开听证会

17.12.2014  12:54

    广西检察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李大侦 李华全)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12月16日下午,合山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到该院参加案件听证会,就两起刑事案件的申诉人不服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

  会上,首先由公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向与会者详细通报案情,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做具体解释,并回答申诉人、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在此过程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在听完公诉承办人的通报后,控告申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对申诉理由经审查后的处理决定也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并向与会人员解释“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及“存疑不起诉”等专业术语的含义和具体运用对象。

  在听完案件承办人的说明和解释后,与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针对这两起案件的处理决定均表示认同,并建议检察人员加强同案件当事人的沟通,化解矛盾与误解。而这两起案件的申诉人虽对不起诉决定感到失落,但却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表示了理解,只是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协调案件的当事各方,尽量在民事范围内获得适当补偿。与会的公诉案件承办人答应帮助申诉人去与案件嫌疑人协商,但还是建议申诉人将此案转为自诉案件,借助法院的力量来调解案件当事双方的矛盾。

  据悉,这次会议是合山市检察院有史以来对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举办的首次听证会,因而该院领导格外重视,会议也达到了预期效果,较好地化解了申诉人心中对检察机关“司法不公”的误解和对法律的不信任。

  (作者单位:合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