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旅发委将开展“依法兴旅”主题活动

14.03.2016  01: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充分发挥司法部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的优势,推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旅游纠纷联动调解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推进全区“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工作,3月9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旅发委召开座谈会,两厅委将加强合作,在全区组织开展“依法兴旅”主题活动。自治区司法厅赵波厅长、自治区旅发委陈建军主任、两厅委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陈建军主任强调:两厅委应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协作,不断完善和创新联合执法机制和模式,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双方推荐条件成熟的地方成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建立旅游法律服务律师顾问团,主动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提升旅游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能力。

赵波厅长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国办发5号文件为契机,全面推进广西“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建设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投诉统一受理、纠纷联动调解和联合执法机制;发挥第三方调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和律师协会作用,为旅游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畅通的投诉渠道,确保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