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行政复议决定意见

31.08.2016  13:08

2016年8月10日下午,受黄方方主任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自治区西部办副主任庞湟主持召开专题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申请人李某等3人不服某市发展改革委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处理决定意见。

会议听取了法制处对该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和拟处理决定意见汇报,法律顾问律师提出了法律分析意见,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就该行政复议决定意见达成了共识。会议经审议,同意法制处拟定的行政复议决定意见:1.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2.鉴于被申请人已按申请人要求公开有关文件,对申请人提出的“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履行”请求不予支持。 

办公室、投资处、重大处、稽察办、法制处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委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列席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