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检察院参与提请撤销缓刑听证会
12.08.2015 20:49
本文来源: 检察
广西检察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张娜)近日,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会同该区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参与提请撤销缓刑圆桌听证会,对一起拟提请撤销缓刑案件进行听证。
今年初,临桂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在矫人员未成年人谢某因犯抢劫罪于2015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但谢某心存侥幸心理,一直未到司法局报到,造成一个月时间托管的严重后果。2015年5月临桂区检察院对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在社区矫正期间,谢某报到后态度敷衍,总找理由不按规定购买定位手机,对待司法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出言顶撞,先后被临桂区司法局给予了三次警告处分。为此,临桂区院及时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其及时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将谢某收监执行。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阐述了缓刑、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规定,区司法局也对谢某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以及其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为谢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建议对谢某提请撤销缓刑。区人民法院在听证会上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及建议,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谢某的行为已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但鉴于谢某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期间正是其从未成年人转变为成年人的阶段,如果对谢某简单的收监执行,将会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经过训诫和劝导,谢某现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吸取教训,端正态度,服从管教,以实际行动配合司法局对其的社区矫正工作,其法定代理人也表示对其严加管教。综合本案情况,区法院决定由区司法局继续对谢某进行社区矫正。
(作者单位: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本文来源: 检察
12.08.2015 20:49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公安局
现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9月13日全部失效,南宁警方提醒:提前申请卡式电子证 避免签注失效
国家移民管理局日前发布提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