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民举报扬尘污染有奖 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12.08.2016  19:11

  

泥头车存在封闭不严、冲洗不净的现象。

  

有些工地在清洗路面时造成污水横流。

  为深化拓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规范扬尘污染治理有奖举报工作流程,有序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强力推动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出台了《南宁市扬尘污染治理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在扬尘污染治理行动中,为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引导市民通过12319城市管理监督热线等平台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即日起,对群众投诉的扬尘污染案件,经查实后,给予200—5000元物质奖励。据了解,此次扬尘污染治理有奖举报奖励的额度,在国内类似的有奖举报中算是比较高的。

  八大类扬尘污染案件举报有奖

  根据《方案》要求,扬尘污染适用范围,只限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不含武鸣区)。其中,八大类扬尘污染案件举报有奖——

  建设工地(除市政道路维修、改造施工外)出入口未硬化、没有或未使用冲洗设施、出入口不洁的行为;

  驶出建设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闭、超高运输的行为,驶出建设工地的机动车车轮带泥、车身挂泥行驶的行为;

  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或车轮带泥、车身挂泥行驶的行为;

  在城市道路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闭运输的行为;

  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煤炭、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除建筑垃圾运输车外)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规定设置或使用冲洗设施的行为,驶出消纳场的机动车车轮带泥、车身挂泥的行为;

  工业企业、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物流中心等企业(单位)的堆场(即储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场所)储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行为。

  提供违法行为的照片或视频有效证据

  该《方案》明确,指定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作为本方案有奖举报工作唯一受理单位。市民可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举报符合本方案规定受理类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包括——

  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证据(照片或视频)。该证据需能清楚、直接反映该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对象的主要特征;举报人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编号和联系电话。

  未满足前两项条件的,举报案件不予受理。例如,市民举报泥头车撒漏的,需要拍有道路被污染的照片或视频,另需要有肇事泥头车的车牌号码等照片或视频有效证据。

  奖励标准从200—5000元不等

  对市民有奖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根据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处罚的额度而定。据了解,此次扬尘污染治理有奖举报奖励的额度,在国内类似的有奖举报中算是比较高的。

  奖励标准:处以罚款1000元(含1000)以下的,奖励200元;处以罚款1000元(不含1000)以上1万元(含1万)以下的,奖励500元;处以罚款1万元(不含1万)以上10万元(不含10万)以下的,奖励1000元;处以罚款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奖励5000元。

  据介绍,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领取地点由奖金发放单位指定。市直部门查处的案件,由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负责发放奖金;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政府(管委会)查处的案件,由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发放奖金。

  奖金发放有一定规定,凡属下列情形的,不予奖励:举报同一地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是首次有效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被举报前已经立案查处的。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对最先进行有效举报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以案件处理责任单位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同一人多次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处理后,按一案进行奖励。

  1日内将案件派遣至责任单位处置

  市民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后,相关部门如何处置?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民的举报情况,受理单位(即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负责登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时间、地点、违法违规行为等事实,如果不符合案件受理类型、条件或属不予奖励情形的,受理单位及时将不予受理、奖励的理由告知举报人。

  在案件登记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根据管理权限将举报案件派遣至相应的案件处理责任单位处置,相关举报材料一并移交案件处理责任单位。违法事实真实明确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处罚规定立案查处;因举报信息不全无法立案查处的,在1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将不予立案情况反馈举报人。

  在受理案件的立案查处中,市城乡建委负责对建设工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实、立案查处;市城管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撒漏等违法行为进行核实、立案查处;市环保局对堆场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实、立案查处。

  举报人可于工作时间致电受理单位了解案件处理进度。此外,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权益。

  小贴士

  举报电话:12319

  微信公众号:nncg123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由于举报需要提供照片或视频有效证据,建议市民以微信方式举报为主,关注“南宁12319”微信公众账号后,从“我要爆料”进入“扬尘治理有奖举报”,按要求操作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如拨打12319电话举报,需另将照片或视频等证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记者 尹海明)

编辑:黄竞捷

南宁地铁2号线江南客运站墙壁冒水情况说明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5月28曰下午,南宁新闻网
2019年21所港澳高校在桂招生 报名工作将启动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金娇)5月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