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乘坐网约车安全引发关注 专家论证会亮点多
乘客乘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亟待通过立法来增加保障其人身安全。高峰出行时期,网约车的价格是否要控制上限?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领域出现的“黑车”“克隆车”,处罚手段限于行政罚款以及没收非法所得,而对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资格和违法车辆本身缺乏进一步处罚手段,如何填补这方面的立法空白?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条例论证稿)》(以下简称《论证稿》)专家论证会,专家学者、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市法制办、交通局等各方代表参加论证会。在论证会上,网约车高峰期价格是否需要上限、乘坐网约车的乘客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处罚“黑车”“克隆车”如何填补立法缺口等热点问题引发与会代表的热议。
高峰期网约车价格是否设上限?
建议同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出租车公司代表认为,除了对网约车实行政府定价,还应该明确监管职责和违法处理措施。比如,《论证稿》中未提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此内容将会造成监管上的空白,引起市场经营秩序的混乱。此外,不管是高峰期还是平峰期,网约车都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样可以防止个别平台仗着财力,采取巨额补贴手段来恶意竞争,挤兑市场,影响社会的稳定。
专家代表则表示,可以适当加价体现供需关系,但是不能由网约车代表随意定价,立法应该予以最高限价调控,否则对出租车不公平,对消费者也不公平。
乘坐网约车安全问题如何监管?
建议安装安防设备
出租车公司代表建议在出租车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从平台、人、车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网约车的安全责任,对平台、人、车的安全准入门槛以及人员安全培训和管理,安全硬件保障投入,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规定。
专家学者代表则建议,对网约车增加安装安防设备,比如报警和定位,甚至可以采取录音、录像、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乘客人身安全。同时,对一些偏远区域和夜间时段,再加强一些保护措施。
控制出租车辆总规模是否合理?
建议不能光控制出租车
出租车公司代表认为,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优先要发展的是大容量高效环保的公共交通,这是解决城市拥堵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而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市民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的出租车,在城市交通出行当中的分担率控制得当与否,将对整个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论证稿》提出统筹发展出租车和网约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企业数量和车辆总量,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是必要和合理的。
专家代表表示,网约车这种新兴业态出现后,规模控制在实际操作上很难,因为网约车难以控制数量,光控制出租车也没有意义。可以考虑市场化,这也是国家的方向。
建议暂扣驾驶证,但合法性有待论证
出租车公司代表表示,目前,按照现行的客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黑车”的处罚手段限于行政罚款以及没收非法所得,而对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资格和违法车辆本身缺乏进一步的处罚手段。同时,遇到执法时,一些“黑车”驾驶员会直接弃车逃跑,即便车辆被暂扣也不去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理,导致一些被暂扣的车辆引发另一种社会问题——车辆长期积压在执法部门,停车费用也造成财政负担。 为此,《论证稿》拟规定暂扣驾驶证3个月较为合理。这对“克隆车”和“黑车”起到震慑作用,增加违法成本,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法律专家则认为,暂扣驾驶证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合法性还要进一步论证。
出租车营运期限6年是否修改?
建议修改为8年
出租车公司代表认为,交通运输部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当中,并未对出租车按6年营运期限进行限定。同时,国家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8年。随着车辆制造、保养水平提高,许多经营了6年的出租车车况依然良好,并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验,加之现在国家正在大力号召推广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纯电动出租汽车比传统燃料出租车机构更简单,更容易保养维护,如果依然是限定巡游车车辆营运期限为6年,不仅是对生产资源的浪费,还不利于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和使用。
如何让市民辨别正规车和“黑车”?
建议设立出租车专用车牌号段
出租汽车协会代表建议,南宁市参照其他城市,开通出租汽车车牌专用号段,如将车牌第一个字母或者最后一个字母设置为T,仅供出租车使用,这样方便市民辨别出哪些是正规车辆哪些是非法营运车辆,保证市民出行安全,也利于行业监督管理。(记者 彭媛媛)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