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办:生态乡村考评与晋职晋级挂钩

01.02.2015  11:53
  全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培训会日前举行。市美丽办常务副主任宁光荣对修改完善后的2015-2016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及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未来对各县区、开发区“生态乡村”的考评打分,将委托第三方负责实测,活动考评每季度一次。同时,明察暗访每季度两次(专项、随机抽查各一次),明察暗访反馈后一周内未及时整改并经查实的,加重5倍扣分并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条报道扣被曝光县区(开发区)3分,曝光内容如涉及多个乡镇或村屯的,则1个镇区或村屯再加扣1分;凡曝光后一周内未及时整改被记者回访查实再次曝光的,加重5倍扣分,并提交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乡村办组织暗访抽查,每季度开展两次(固定、随机抽查各一次),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乡镇视存在问题的情形分别给予一至三级预警,按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同时,对平时考评中发现问题的,及时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督促整改,并加强跟踪落实。严格奖惩机制,考评的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
  根据《细则》,由市乡村办对季度实测考评分数前20名的乡镇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乡镇授予“十佳乡镇”荣誉称号,并在半年内对获得“十佳乡镇”荣誉称号的乡镇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十佳乡镇”荣誉称号并摘去“十佳乡镇”奖牌。复查合格保持其荣誉称号(荣誉称号保持时间统一调整为一年),由市乡村办继续进行跟踪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其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限其在10天之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十佳乡镇”荣誉称号。
  会议要求,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解决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另外,按照相关要求,将参与乡村建设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落实每个网格责任单元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同格同责,同奖同罚”,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强对网格区域环境卫生、清洁保洁的检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