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15人亿元走私案复庭审理

30.12.2014  13:06

摘要提示: 图为庭审现场。黄琼 摄 中新广西网12月29日电(黄琼 李敏军)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9日复庭审理简建华等15人特大走私烟酒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简建华等15人组成的走私团伙在2013年3月至8月间,从越南走私各...


图为庭审现场。黄琼  摄

      中新广西网12月29日电 (黄琼 李敏军)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9日复庭审理简建华等15人特大走私烟酒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简建华等15人组成的走私团伙在2013年3月至8月间,从越南走私各类烟酒共计23.4073万件入境,偷逃税款超过1.3亿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简建华等15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从国外走私烟酒入境,偷逃应缴税款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14年8月4日,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由于庭审中,简建华不认罪,认为自己不但不是该走私团伙的头目,而且根本没有参与该团伙走私。其他被告人虽然承认有走私行为,但对海关和检检察机关侦查、认定的走私物品的数额、计算办法、计税标准和办法及部分被告人对犯罪地位(主、从犯)等问题提出异议。

      根据第一次庭审情况,法院为了慎重,公平、公正处理好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权,建议海关和公诉机关对相关问题进一步的补充调查核实。

      复庭审理中,公诉机关坚持认为,原来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充分,计算办法科学合理,计税亦有依有据,认定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庭将对该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