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7起卫计系统腐败案件 15人受到纪律处分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罗宁)近日,南宁市纪委通报7起卫生计生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涉及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收费,公款旅游等众多违纪违规问题,共有15人受到了相应纪律处分。 七起案件分别是:
1.武鸣县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武鸣县人民医院违反规定,以“行政补助”的名义,从医院行政账户划拨经费到工会账户,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购物卡等共计700多万元。武鸣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医院院长陶海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陆艳梅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宾阳县计生服务站和黎塘镇、武陵镇等6个镇计生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宾阳县计生服务站和黎塘镇、武陵镇、大桥镇、和吉镇、新桥镇、宾州镇等计生所通过虚开发票、坐收坐支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津补贴及购买运动会服装等开支,共计60多万元。宾阳县纪委给予县计生服务站站长陆建荣、王灵镇计生所原所长蒙建盛、黎塘镇计生所所长磨安邦、大桥镇计生所所长蒙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和吉镇计生所所长李佳雄、新桥镇计生所原所长覃东明、宾州镇计生所所长韦大坚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宾阳县计生局主要领导予以追责。
3.马山县卫生监督所违规收取评审费问题。马山县卫生监督所在评审校验农村医疗机构基本条件和执业情况过程中,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开票据收取“评审费”“现场审查费”,用于该所餐费及帐外开支的费用,共计6.5万元。马山县纪委给予该所所长陆桂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管该所的时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光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4.隆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何壮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9年至2014年,何壮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工程老板以及医疗设备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款项共计35万元。隆安县纪委给予何壮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西乡塘区石埠卫生院公款旅游问题。石埠卫生院组织本院干部职工50多人到柳州融水县、三江县等地旅游,共花费公款4.3万元。西乡塘区纪委给予该院院长李日珍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6.邕宁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黄新受贿案。黄新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耗材采购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共计9.2万元。邕宁区卫计局给予黄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二科主任韦盛中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4年至2015年韦盛中利用职务之便,两次私自向患者推销药品,涉及金额2100元。韦盛中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