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预算法执法检查
08.05.2015 14:01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只有预算的透明,才有“看得见的政府”,才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5月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调研座谈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
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重新颁布了修改后的预算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开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履职能力,研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思路和对策,督促各级各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确保预算信息公开透明的主要做法有哪些?”“县级以上各级预算设立国库情况如何?”“预算法实施后,给中央对广西转移支付带来哪些影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抓住重点,频频发问。来自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就贯彻新预算法,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预决算编制、加强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库管理等方面先后发言,并分析了全面贯彻预算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记者/许丹婷)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8.05.2015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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