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行道设计公开征意见 车位不能与人行道抢道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需求和要求也不断提升。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行道建设不仅应满足城市发展的功能需求,还应该系统化、规范化、美观化。记者8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城市道路人行道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工作,正在对外征求意见。
人流聚集区人行道最少3米宽
据悉,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项的人行道设计国家规范,为利于广西各城市在人行道建设过程中严控工程质量,打造精品设施,《征求意见稿》结合了广西各城市人行道建设经验,适用于广西地区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及提升类工程。
过去,在人流聚集区,人行道却被设计得很狭窄,造成行路拥挤的现象时有发生。《征求意见稿》对人行道宽度做出详细规定,其宽度应根据道路规划红线宽度、道路等级、行人流量、公共设施布设要求,以及沿线建筑规划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人行通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的安全和通畅要求,在主干路的一般地段,人行道宽度需达到2.5~4.5米;商业文化集中区、大型公共建筑、枢纽等人流聚集区,宽度还将增加到4.0~5.0米。次干路的人行道宽度标准相应降低,人流聚集区的宽度为3.0~5.0米。
在《征求意见稿》中,“海绵城市”被多次提及。人行道设计应结合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同步开展,人行道面砖选择、结构组合、排水方式、排水坡向等均应与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相协调。
机动车通行不得占用人行道
人行道与交通相关设施的衔接也有具体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距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梯道起点处及地铁站点出入口处10米范围内的人行道上不得设置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自行车站、出租车招停牌等设施。
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市民走路只好侧着身子通过的场景,在市区时有发生。《征求意见稿》对此做出严格规定,道路沿线没有停车配建指标的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可利用绿化带空间就近、灵活设置自行车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后的人行道有效宽度不应小于2米。
机动车通行同样不得占用人行道,即有道路已经在路侧带内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而人行道剩余宽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应取消机动车停车泊位。
盲道走着走着,前面突然出现路灯杆、灯箱广告等障碍物,这种现象将得到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绿道最小宽度标准为1.5米
随着绿道逐渐走进南宁市民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市民爱上了在绿道上骑行散步的慢生活。《征求意见稿》提出,人行道设计中需设置绿道的,应注重相邻绿道之间的衔接,形成贯通连续的网络系统。
绿道游径可分为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即步行道、自行车道的综合体)三种类型。考虑到市民游憩的需求,根据不同的道路路侧宽度应适当调整绿道游径的宽度,其最小宽度标准为自行车道1.5米(单向),综合慢行道3.5米。
绿道虽然从外观上看起来像跑道,但其采用的材料完全不同。以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绿道为例,其采用无溶剂双组分聚氨酯黏合剂作为主要材料,这种材料具有防滑、与地面黏合性好,并可随地面情况作调整的优点。根据《征求意见稿》,绿道游径铺装材料选择主要取决于其功能与类型,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宜采用环保生态自然材料、透水材料铺装游径路面,确保所选材料与其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记者 韩沛)
●人行道宽度
1.主干路一般地段,人行道宽度需达到2.5~4.5米;
2.主干路商业文化集中区、大型公共建筑、枢纽等人流聚集区,宽度需增加到4.0~5.0米;
3.次干路人流聚集区的宽度为3.0~5.0米;
4.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后的人行道有效宽度不应小于2米。
●绿道游径的宽度
最小宽度标准为自行车道1.5米(单向),综合慢行道3.5米。
[责任编辑: 李宸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