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租房首付仅两万多元 申购者获全产权后可出售
■本报记者 杨芳芳 通讯员 蓝必祠
23日,记者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备受关注的广西首个公租房共有产权改革试点项目——华盛东盟丽园公共租赁住房于23日起接受申购报名。据悉,本次出售的房源共4栋17层1320套,户型为单间配套,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符合条件的申购者,政府补贴700元/平方米,首付仅需686元/平方米,只需首付27440元即可入住。
“独创”新型保障模式
公租房共有产权是开发区根据自身情况“独创”的新型保障模式,即开发区对其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部分产权按综合成本价出售给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公租房保障对象与开发区共同拥有公租房产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可购买一套公租房:符合开发区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开发区引进的人才;开发区投产企业中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新申请的符合保障条件的开发区户籍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并轨前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由于已经建好的1320套公租房已经全部出租,因此,首批销售主要面对的是已入住华盛东盟丽园小区公租房的人员(已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首付只需付27440元
购买需要花多少钱,这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根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购房家庭购买共有产权公租房,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比例不得低于60%。经开发区管委会核定,华盛东盟丽园公共租赁住房综合成本价为2310元/平方米(不包含土地出让金),对符合申请购买条件的对象,开发区管委会给予住房补助,补助标准为700元/平方米。
按单间40平方米计算,首付60%,共需付55440元,其中,政府可一次性补贴28000元,申购者个人仅需支付27440元。也就是说,申购者首付只需付27440元,即每平方米686元,就能得到自己拥有60%产权的公租房。
未取得全产权只能自住
对于申购者能不能得到全产权的公租房的问题,根据方案余下40%产权份额在三年内购买的,按原价购买;超过三年则按当时市场价购买。也就是说,申购者只要在第三年末付完剩下的36960元,部分产权的公租房即变为全产权房。如想上市交易,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且自购房之日起满五年,并按交易当年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即可上市交易。
共有产权公租房可办理房产证。办理时房产证上会注明房屋性质、共有产权份额等内容。若三年后未申请购买余下的国有产权份额获完全产权的,自超过三年之日起须按当年公租房租金标准向开发区售房单位交纳国有产权面积的租金,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但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完全产权,所购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出借和改变住房用途。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入住企业和产业工业不断增多,广西—东盟经开区为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开发区发展,投入巨资建设了3000套公租房,满足了入驻企业及产业工人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据了解,此次公租房共有产权改革试点为全区首次实施。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