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加快推进2015年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试点工作

07.05.2015  11:37
      日前,贵港市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村办,市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认真做好2015年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通知》明确,2015年稳妥推进“以小并大”土地流转工作,各县市区继续推进2个以上“以小并大”土地流转试点,加快推进水田相对连片2000亩以上区域和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内“以小并大”土地流转。积极推广港北区庆丰镇的“夏里模式”和桂平市厚禄乡延寿村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水田“以小并大”工作,特别是加强引导流转之后继续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
      《通知》要求,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农民自愿,尊重民意。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是否进行土地整治由农民自主决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或阻碍农民进行“以小并大”土地流转。二是性质不变,用途不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农业用途。三是科学规划、合理建设。要科学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村镇建设、农业农村发展、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统筹结合,合理推进建设。
      《通知》强调,必须落实七项措施,全力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调。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四是积极整合水利、国土、财政、农业、农机等部门资源,所需经费必须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五是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以工业理念经营农业,为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六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搭建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信息平台。七是积极探索水田“以小并大”流转模式,推行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与确权登记“并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