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改地名背后的功利观
“兰陵”“苍山”反复换、“襄阳”“襄樊”来回改,借用旅游景点名、争打“名人故里”牌……地名是记录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造成千年古名一朝被改,历史古城频遭易名。近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地名文化建设研讨会上表示,要抓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慎重更名,地名要“记得住乡愁”。(6月4日《深圳商报》)
对国内公众来说,一些城市名字的改动,已经到了“任性”的程度,想什么时候改就什么时候改,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一座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城市,可能因为一本畅销书而改名,也可能因为一种被炒作出天价的土特产而改名,但是畅销书早晚有一天不再畅销,土特产也会从炙手可热变得籍籍无名,但是名字被改动之后的城市,却借此隔断了与历史的联系、与文化的渊源。
尽管我国1986年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地名管理应从历史和现状出发,“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其后民政部又出台《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但很显然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没有把这些条例、意见当回事,改名字的现象仍旧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具体说到改名的原因,似乎每个已经改名或准备改名的地方,都能搬出一大堆理由来,但真正的原因往往因为过于功利和现实而不便公开说出口:比如,把改名作为发展旅游经济,招商引资的引擎;比如,把改名带来的“新气象”作为主政官员的一时政绩等。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先不说一个城市或地方名字的改变,是否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备可持续的推动能力,改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一个地方名字的改动,意味着当地需要重新刻公章,制作新招牌和标志,印制新信笺信封,十分浪费。
如果说这在一些地方官员的眼里都是“小钱”,是改名路上必须付出的代价,但这种改名所带来的城市与历史之间的割裂,城市与文化之间的疏远,百姓与故乡之间的隔膜,则是用金钱和物质所无法衡量的。换种说法,在功利主义的短视目光下的改名运动,改掉的不仅是一座城市的历史积淀,更丢失了一个时代的记忆,因此目前迫切需要做的,是通过法律与制度加强对地名的保护,对随意改名现象进行约束,即便允许改名也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更改标准,实行申报、论证、批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改名乱象。(苑广阔)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