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14万余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请及时年报
全区14万余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及时年报的企业请及时补报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于去年10月1日开始,已于今年6月30日结束。全区有14万余户未进行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过,被标记“经营异常”的企业还有机会补救。目前,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面向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再次开放,被标记企业可再次登录系统补报年度报告。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6月30日24时前,未年报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月15日数据显示,广西共有14.38万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列其中。另有82.4051万户未进行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据自治区工商局外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主要有四种情形:其一,未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有14.21万户;其二,有92户市场主体未按期限公示即时信息;其三,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有9家企业公示信息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况;其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1594户。目前,这些企业的信息均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若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该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面临政府部门实施的信用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会有许多限制。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该企业将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都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不过,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还有补救机会。6月30日是企业年报截点,但不是终点,企业只要接下来能及时补报,还可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广西的年报电子填报(公示)系统已再次打开,需要补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报后,向属地管辖的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经检查核实通过后,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工商部门提醒,实施多年的年检制度改成网上年报后,很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适应,虽然可以补报,但企业最好按时完成年报,不然一旦被“拉黑”,污点无法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