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提成款时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笔税谁埋单?
12.05.2015 12:07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南宁市一家企业向业务员支付提成款时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业务员却不同意纳税
这笔个人所得税该谁埋单?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南宁市一家企业被法院判决向前员工莫女士支付提成时,代缴了9.6万多元个人所得税,后来却发现无法要回这笔代扣的税费。无奈之下,该企业向法院起诉追讨。5月4日下午,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欧先生被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的法官告知,他们起诉莫女士返还代扣税款案,法院决定不予立案。
1 前员工拿到提成 企业代缴了个税
欧先生所在的广西某公司注册地在横县,后来在南宁市江南区开了一家分公司。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期间,莫女士在该公司南宁分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由于未能及时得到提成款,她离职后起诉总公司及分公司,要求支付销售提成、经济补偿等共计41万多元。2014年4月10日,她的诉求获得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支持。
一审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公司要求莫女士提供银行账户,以便支付她的提成款,但公司同时提出,在她应得的提成款中,应扣除她的个人所得税9.6万多元。莫女士不同意纳税,但该公司还是向横县地方税务局缴纳了9.6万多元税款。
莫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1万多元。接到法院通知后,该公司要求扣除代缴税款,将余额履行,但未获同意,只得将41万多元全额转到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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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5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