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将降低用电成本约3.4亿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 通讯员 邓家壹)4月3日,2015年广西第一批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在南宁举行三方合同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按照此次直接交易合同,电力用户企业预计将降低用电成本约3.4亿元。
早在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就首次提出电力直接交易的概念:“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
电力直接交易是对现有电力销售机制的一种改革尝试,其目的在于打破电网企业独家买卖电力的格局,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赋予用户用电选择权;同时有利于探索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网输配分开,使终端用户进入电力市场,促进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
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通过增发电量、降低运行成本等措施来降低直接交易的上网电价,以实现让利;电力用户通过发电企业让利,降低购电电价,实现降低用电成本;电网企业通过促进用电企业生产,达到增供扩销,从而实现发电、用电和电网三方共赢。
当天的签约仪式上,国电南宁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发电企业和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电力用户与广西电网公司签订三方合同,直接交易电量达到16亿千瓦时。截至目前,全区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已由3家增加到6家,电力用户由1家增加到7家,直接交易电量合计增加到50亿千瓦时以上,占到广西主电网售电量的5%左右。
按照此次直接交易合同,电力用户企业预计将降低用电成本约3.4亿元,有利于促进企业扩大生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发电企业也因增加发电量而受益。在当前广西发展面临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将对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积极的作用。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