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显成效

15.07.2016  00:07

  两年来,广西财政大力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14-2016年,经会同体育部门积极向中央申报争取,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筹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2.58亿元,惠及全区85个体育场馆。 

  这些场馆通过限量发放免费或低收费健身卡券、分时段免费和低收费开放、举办免费公益性体育赛事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向社会公众免费和低收费提供体育健身场地和服务,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社会反响热烈。如:钦州市体育局将大型体育场馆与民营体育场馆进行捆绑,统筹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支持多家体育场馆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即采用分时间段发放的方式进行免费公开限量发放服务卡或健身券,群众领取后即可到有关体育场馆刷卡消费使用。由于宣传工作到位,市民参与踊跃,热情高涨。南宁市李宁体育园通过发放爱心卡和实行会员制,为群众提供免费开放服务,每周一至周五开馆时间全天实行低收费(太极谷、健身路径全天免费),其他场馆凭老年人证登记免费运动,并不定期举办公益活动免费送运动券发放爱心卡。 

      从2014年起,为支持和鼓励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财政专项设立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补贴资金对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适当补贴;奖励资金对体育场馆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给予适当奖励。补贴标准根据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情况及成本支出情况,并结合体育场馆的类型和规模等因素核定。 信息报送:教科文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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