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就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达成初步共识

26.06.2018  13:31

 

洽谈会现场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意文同志发言

 

为解决自治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6月20日下午,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卢意文带领群体处调研员、社体中心主任等一行5人造访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佳克等进行了工作业务洽谈。

会上,卢意文副局长向与会领导、工作人员传达了自治区体育局局长李泽同志关于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指示精神,卢意文表示,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下,体育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当前自治区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发展的“手和脚”,在促进广西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跨越式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体育社会组织都发挥着积极作用。随后,社体中心林敬华主任就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登记注册、年审和改革换届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就在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请求自治区民政厅给予指导和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佳克同志对自治区体育局的造访给予了高度的认可,他表示,自治区民政厅就社会组织这块业务,管理着100多个区直单位的1000多家社会组织,但上门进行业务汇报和沟通的就自治区体育局一家。

经过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一致认为,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履行双方工作职责与义务;严格把关体育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变更、年检等重大事项,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动监管,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针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出台体育行业的相关管理办法,为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提供便利和支持。

洽谈会由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佳克主持,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调研员蓝桂明、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谢云、广西体育总会秘书处董先辉、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梁俞军、副局长刘宏、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处)副调研员韦海庆、曾天屺、行政审批办副主任何霞萍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