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位停车挡道引发“邻里”冲突 双方动手一人骨折

08.04.2015  11:01

  因为铺面前泊车位问题与车辆保管员起冲突,卢贤鸣左侧上颌窦骨折住院治疗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曾心怡 文/图)卢贤鸣女士在解放路15、17号综合楼经营生意;宁俊人先生在该综合楼门前的马路上当一名泊车位收费管理员。原本并不相干的两人,日前却起了冲突。原来,综合楼门前一个泊车位,一旦停放车辆就会影响出行,双方为抢通道引发冲突,造成卢贤鸣骨折。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了解到,警方已介入调查。

  马路泊车位停车挡道影响通行

  4月7日,卢贤鸣躺在瑞康医院的病床上,左眼红肿。床头边,放有她于4月5日和6日在另两家医院检查的检查报告。检查结果显示,卢贤鸣左侧上颌窦骨折并积血,左颧部及左眶部软组织肿,颅脑CT增扫未见明显异常……

  身上的伤,卢贤鸣说这是为解放路自家铺面门前争取通道惹下的祸。据卢贤鸣介绍,她于2014年8月租下解放路15、17号综合楼一楼部分铺面,平时给高峰路、夜市街等周边路段夜市摊主库存摊架、夜摊活动柜等物品。每天下午5时许,夜市摊主到铺面仓库取货架等物品摆摊,晚上10时30分左右收摊。

  铺面门前的马路上,划有泊车位。在出摊收摊时间段,如果有小车停放在泊车位上,就会挡道影响通行。经协商,卢贤鸣于每天16时30分至18时30分占用铺面门前一个小车泊车位,并按时给予泊车位管理方相应的费用。

  卢贤鸣说,有时因车主原因导致铺面门前泊车位没能及时腾空,夜市摊主有意见。她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撤销铺面前一个泊车位,方便出行。

  事后相互指责“对方造成的

  4月4日,卢贤鸣铺面门前泊车位收费管理员杨富婷女士因故外出,另一名管理员宁俊人顶班。当天下午,卢贤鸣和宁俊人因事发生口角。当晚,卢贤鸣接到杨富婷的电话,“说要收回门前泊车位,叫我另寻通道”。

  “5日下午4时30分,宁俊人不让我的租户将货架等物从门前推出去。”卢贤鸣说,由于门前的人行道到马路上有高度为30厘米左右的落差,当时泊车位上也没有车辆,“我就铺上铁架给租户推货架出行,宁俊人赶来将铁架掀翻。我想上前制止,结果被宁俊人将我和铁架一起掀倒在地,我也因此受伤”。

  对此,宁俊人于4月7日告诉记者,卢贤鸣等人经常提出“‘不按时挪位就刮车’等要求。如果晚上管理员下班后,泊车位上的车子还没开走,对方就老是打电话催促,还责怪为什么停车时不向车主索要电话号码等”。

  “我们无法满足各种要求后,单位领导决定收回泊车位。”宁俊人说,“4月5日,卢贤鸣的工仔往泊车位上铺铁架。其实只要多绕几步路,他们可以从旁边出行。我弯腰将铁架移出泊车位过程中,卢贤鸣突然踏上移动中的铁架才引发意外。

  综合楼物业申请撤销停车位

  对于拉走铁架一事,杨富婷解释说,“收回泊车位后,如果对方仍在占用,我们只能根据2012年9月29日施行的《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来处理”。

  事发后,宁俊人说双方曾一起到永新派出所作笔录,“当时没见她(卢贤鸣)有异常”。

  4月7日,解放路15、17号综合楼物业公司经理卢聪,拿着一份《关于办理撤销一个停车位的申请报告》向记者反映,综合楼总面积为5000多平方米。因一楼划线的泊车位挡道,“希望能提供一个停车位给我们作消防通道使用”。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乡塘区经理苏宣中表示,该路段的泊车位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投入使用。根据规定,卢贤鸣可以书面材料向城区政府、交警、路桥和物价等部门申请撤销泊车位。

  对于此起事故,苏宣中称“我们只能协助永新派出所调查处理”。

  7日下午,西乡塘警方一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双方对卢贤鸣受伤经过各执一词,永新派出所已经到事发周边调取监控录像,此事仍在做进一步调查。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