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协商民主绘法治蓝图
去年3月20日,刚刚参加完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不久的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律师又再次从四川赶到北京。当时,他是受邀参加全国政协举行的“安全生产法修正”双周协商座谈会。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第一次将法律修订作为协商座谈的议题。
时隔一年,这次前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施杰对当时座谈会的情景还记忆犹新。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施杰表示,以立法内容为主题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拓展了立法工作协商渠道,有利于凝聚政法界委员的专业智慧,为完善法律献计出力。
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作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总结说:“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全年工作有大事,有重点,有亮点……”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去一年,政协做了很多工作。”施杰如是说。
着眼立法工作提出建议
2014年,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为完善法律充分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委员参政议政渠道和途径,进一步发挥委员履职的积极性。组织相关委员为国家有关部委拟出台的政策文件提供意见建议,对粮食法、农田水利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法制办意见,组织委员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按照教育部来函意见,组织委员就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探索开展监督性专题调研,围绕“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赴上海、云南调研。
2014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就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送来的18部法律法规草案和重要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研讨社会热点法治问题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过去的一年里,法治议题多次出现在全国政协举行的座谈会上。
2014年5月6日,全国政协召开“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双周协商座谈会。委员们认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委员们建议,要有效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队伍。
7月24日,全国政协召开“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双周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建议,发展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关键是要加强立法,清晰准确地界定非营利组织的界限,明确权利和责任,确立规则。
在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是一种有效的协商民主形式。
6月9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全国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在发言中提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规范行政程序,特别是重大决策程序,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支持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建设。
7月3日,全国政协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座谈会。委员们提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课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坚持于法有据的原则;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司法专业化,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应当有相应的法律专业或法律职业背景;科学设置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构建公开透明、民主化、多元化的选任机制;改革审委会制度,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完善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主的多元化公众参与制度,使以公众参与为特点的协商民主成为司法民主的基本形式,为司法改革营造氛围、凝聚共识、攻坚克难。
专题调研促进制度完善
在过去一年中,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挥自身人才优势,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政府信息公开”开展专题调研,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适应时代发展、完善制度环境三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和遵守关系到社会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水平的提高。调研组从完善立法、健全机制、注重养成教育、加强管理和严格执法等方面,对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还开展了“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题调研,调研组从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健全残疾人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展协商民主,共绘法治蓝图。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人民政协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本报记者 朱磊)